據印度經濟時報報導,印度政府已決議不對從我國和馬來西亞進口的太陽能電池征收暫時保證稅,否決了此前征收70%關稅的主張。

印度海關和中心消防總局曾提出了這項主張,要求在2018年頭當即采納舉動,以避免對國內太陽能職業形成進一步的損傷,主張200天的時間內履行職責。
可是,政府決議計劃聲明該主張沒有束縛性,印度德里高等法院也已依據這項聲明處理了關于暫時保證稅的請愿書。
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秘書Anand Kumar證明了現在不納稅的決議。依據該陳述,法院判決“不會掃除申請人依法對任何晦氣次序提出質疑的權力”。
所謂的保證稅主張是來自代表五家印度光伏制造商的印度太陽能制造商協會(ISMA),這五家制造商的聯合產能占印度國內太陽能電池產能的一半以上。對立這一保證稅主張的請愿書是由Acme Solar提交的,以為這種辦法只會削弱太陽能電池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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