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某電纜套管企業偷工減料,期望徹查,還商場一個公正!”一封“線人”的告發信引起了商場監管總局法律稽察局的注重。
這天清晨,領命安排查處該案子頭緒的楊建林踏上了從北京開往安徽的火車。
簡直一起,辦案能手周瑋、施志華,國家電線電纜質檢中心專家周艷,收到了來自商場監管總局的“征調函”,別離從3個不同當地火速趕往安徽,組成法律查看組一起輔導辦案。
4路辦案人員將差旅坐標定位到安徽淮南,方針鎖定為電線電纜企業,順著“線人”的告發,嚴查電線電纜“減肥”“打折”“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
而楊建林等人的此次舉動,為六安市商場監管局和合肥市商場監管局相繼開出的兩份行政處分決議書,埋下了伏筆。
挖地3尺保“入土為安”
電線電纜廣泛應用于電力、修建、通訊、制作等職業及國家重大項目上,是我國僅次于汽車職業的第二大職業,占有著我國電工職業1/4的產量,被譽為國民經濟的動脈與神經。
恰恰是如此重要的一類產品,其護套管卻爆出被人動了四肢。“其在出產進程中僅僅確保了管材二端壁厚,而在違背二端以外處則明確要求出產人員要減小壁厚。”依據“線人”告發,某企業存在偷工減料,以不合格產品充任合格產品的行為。
當天正午,法律查看組抵達淮南市商場監管局,顧不上舟車勞頓,在通過簡略談判后,便調集稽察支隊奔赴涉事企業。
“一瞬間,兵分3路,一路查臺賬,一路查倉庫,一路盯緊出產線……”從淮南市到企業所在地壽縣炎劉鎮的一個半小時車程里,法律查看組以及淮南市商場監管局負責人反復推敲案情,布置稽察部隊辦案。
跟著法律車駛入工廠大院,法律部隊由周艷、周瑋、施志華別離帶隊,敏捷打開舉動。
“陳述,出產線已罷工多日……”
“陳述,倉庫有少數套管半成品……”
“陳述,臺賬已清查,近兩年來現已3次改變法人,但偶有出產……”
法律辦案現場狀況一貫復雜多變,各種狀況都有可能發生。可是,這樣一個“半關停”狀況的工廠,依然檢測著法律查看組的經歷和決斷。
他們依據臺賬查明晰產品流向,從落滿塵埃的倉庫里找到了產品批次號,將出產線上的質料逐個記載在案。
查看一向繼續到黃昏華燈初上。在企業的作業室內,法律查看織召開了碰頭會,表達了一查到底的決計。查看組要求淮南市商場監管局繼續清查,隨時向省局以及國家局報告,即使套管已埋入地下,也要挖地三尺,掃除殘次產品所形成的安全隱患。
操作臺上找到蛛絲馬跡
淮南,僅僅第一站。
深夜才住進賓館的法律查看組,又小范圍安排召開了另一場會議,確認了此次法律辦案的第二站:合肥。
同樣是“線人”告發,同樣是電線電纜職業,這次頭緒更明晰,且涉事企業有前科,屢次被告發。
在開始研判、分工之后,法律查看組帶著各自的使命回房歇息。次日,辦案人員再次整裝結束,從淮南直奔合肥。正午時分,合肥市商場監管局法律稽察部隊集結結束,跟著隊長的一聲令下,團體趕赴廬陽區。
這次的方針企業,是一家電線電纜制作企業,出產規模更大。工廠內機器轟鳴,各種類型的電線從流水線上高速擠出并盤成纜。金屬原料的電纜在被塑料護套包裹之后,無法讓人看清里邊,但這并沒有難住法律查看組。操作臺上,一張寫有“從庫存線ZR-YJV24×240+1×120上取445,擦字印WDZ-YJV22 0.6/1”字樣的小紙條,被法律查看組抓了個正著。從產品類型來看,WDZ指無鹵低煙阻燃,ZR指阻燃,前者需選用無鹵低煙阻燃護套料,后者只需選用一般阻燃護套料。前者等級高,原資料貴,出產成本高。因為兩種電纜的外觀和內涵結構簡直共同,肉眼很難差異,需在實驗室檢測其pH值、電導率、煙密度等項目才干進行判別,因而一些企業以低等級的ZR電纜假充高等級的WDZ電纜不合法盈余。據法律查看組剖析,該批次產品疑似以次充好,主張封存,進行檢測。
與此一起,法律查看組還發現了別的一些蛛絲馬跡:有4個標準類型的電纜產品,其標示的標準比其實踐出產的標準要大一級;一般標準為100米的細口徑的電線,在產品合格證上“數量”一欄被手寫改成了95米”;導體絞合工序的記載單中,呈現了“開完換YJV22-3002九折字樣”……
清查牽出案中案
現場法律查看后,手握多個疑點的法律查看組,整理了法律進程中所收集到的依據,將案子的后續查處作業交給合肥市商場監管局,要求堅決依法辦案,嚴厲查處企業違法行為,實在保證電線電纜質量安全。該局稽察支隊辦案人員依據已把握的疑點,提取了觸及出產使命單、出售清單、電纜購銷合平等資料,敏捷開展后續查詢,并向案子觸及到的區域(靈璧、滁州、六安、太和)發送了協查函,以核實相關狀況及依據資料的真實性。
在接到協查函后,六安市商場監管局稽察支隊最早取得了打破。法律人員在對六安市某小區進行查看時,現場發現合肥市某線纜有限責任公司出售的標稱為上述被查企業出產的電纜,并隨機抽取電纜兩組進行檢測,檢測成果均為不合格產品。
隨后,六安市商場監管局在合肥市某線纜公司現場發現了與抽檢同批次的待鋪設電纜并進行了查封。當事人在接到查看成果奉告書后對查看成果有貳言,并提出復檢請求,備用樣品經檢測后,仍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2019年3月11日,六安市商場監管局對上述涉案電纜進行了扣押處理,并于同日同意立案。2019年4月4日,六安市商場監管局開出行政處分決議書,對合肥市某線纜公司作出責令中止出售、沒收違法出售的產品并罰款50740元的決議。4月29日,合肥市商場監管局對被查企業涉案標準類型產品進行查看并提取相關依據資料。6月18日,合肥市商場監管局下達處分決議書,責令中止出產不合格電纜,并處貨值金額一倍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罰沒算計55040元。
到現在,各地協查函的回復已悉數收到,合肥市商場監管局依據法律狀況向法律查看組作出報告,商場監管體系的法律查看部隊,也將以大公無私、法律如山的精神面貌,加強質量安全監管,為繼續擴展消費供給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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