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埋置深度應契合下列要求:

①電纜外表距地上的間隔不該小于0.7m。穿越農田時不該小于1m。在引進建筑物、與地下建筑物穿插及繞過地下建筑物處,可淺埋,但應采納保護辦法。
②電纜應埋設于凍土層以下,當受條件約束時,應采納避免電纜遭到損壞的辦法。
③電纜之間,電纜與其他管道、路途、建筑物等之間平行和穿插時的最小凈距,應契合下表的規則。禁止將電纜平行敷設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
直埋電纜的上、下部應鋪以不小于100mm厚的軟土或沙層,并加蓋保護板,其掩蓋寬度應超越電纜兩邊各50mm,保護板可采用混凝土蓋板或磚塊。 軟土或沙子中不該有石塊或其它硬質雜物。
直埋電纜在直線段每隔50~100m處、電纜接頭處、轉彎處、進入建筑物等處,應設置顯著的方位標志或標樁。 |